根据我市清明祭扫分区分级和动态调整的政策措施,自4月8日起,花都区辖内的殡仪馆、公墓、骨灰楼(堂)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,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已预约4月8日至4月21日(含当天)前往花都区辖内殡葬服务机构现场祭扫的市民,请知照亲友停止前往,倡议通过居家追思、网络祭扫(粤省事“云祭扫”、“广州邮政”微信公众号“信邮哀思”平台)等非现场方式缅怀先人。
二、花都区辖内殡葬服务机构的骨灰寄存、安放等基本殡葬服务正常开展,按疫情防控要求预约办理。
三、其他区继续执行清明祭扫分区分级防控措施,详情请留意广州市民政局网站、“广州民政”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。
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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